第0374期【A05】 看点

网购维权找不到卖家?新规来了推动平台对网店自然人统一入驻标准、统一运营规则

作者:消费者导报 时间:2025/4/18 阅读:2067 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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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市场监管总局发布首个市场监管行业标准——《自然人网店管理规范》(以下简称《管理规范》),推动构建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对自然人网店“统一入驻标准、统一运营规则、统一退出机制、统一数据报送标准”的“四个统一”管理框架,提高网络交易监管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自然人网店监管存漏洞
      “目前,自然人网店约占平台内经营者总量的57%,是网络交易经营者的重要组成部分。海量的自然人网店既是活跃平台经济的重要主体,也是培育新生经营主体的重要来源。”市场监管总局网监司相关负责人表示。
      北京工商大学法学院教授吕来明表示,由于自然人网店依法免于登记,信息公示、运营检查、权利救济、退出平台等管理标准不统一,发生问题后往往找不到人、查不到事,难以有效追责,自然人网店成为假冒伪劣、网售违禁品等问题的重灾区。然而,在免于登记不掌握相关数据的情形下,监管部门难以进行有效监管。这些问题既损害了消费者权益,也不利于自然人网店进一步发展壮大。

实现入驻标准统一等“四个统一”
      市场监管总局网监司相关负责人表示,《管理规范》明确了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对自然人网店平台入驻、运营、退出和数据报送等方面的要求。
      统一入驻标准。在入驻环节,按照最小必要原则,明确自然人网店入驻平台时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采集信息的范围,便利自然人网店市场准入。
      统一运营规则。在运营环节,明确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对自然人网店运营检查、网店展示、信息公示、消费者投诉、合规管理、权利救济等方面的管理要求,督促自然人网店依法依规经营。
      统一退出机制。在退出环节,细化落实法定信息公示要求,强调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统一数据报送标准。明确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对自然人网店的信息记录保存要求,以及向市场监管部门报送数据的要求,为网络交易智慧监管奠定数据基础。
      吕来明表示,《管理规范》要求,在运营管理环节,对行政执法部门调查发现不在公示的实际经营地址经营且无法取得联系的自然人网店,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接到通报后应要求自然人网店更新公示信息,并配合执法部门开展调查。综合央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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