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344期【A04】 关注

2024年陕西省“3·15金秋购物节” 公益活动开始啦!等你来参加!

作者:消费者导报 时间:2024/9/6 阅读:2031 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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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大力实施“放心消费行动”,激发消费活动,增强人民群众在消费生活中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中国消费者协会在全国范围内联动开展“3·15金秋购物节”公益活动。
       现陕西省消保委面向全省邀请商家参与活动,欢迎全省符合条件的经营者积极报名参加。

一、时间安排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4年9月5日。
2.活动时间:2024年9月10日至9月15日。

二、活动原则
      “3·15金秋购物节”公益活动以秉持公益、经营者自愿、消协倡导、质量优先为原则,不收取经营者费用,活动以“诚信好、质量好、性价比好、购物体验好、售后服务好、投诉处理好”为特色,向广大消费者提供可信赖的产品和服务,消保委(消协)组织加强社会监督,实实在在地让消费者真受益、得实惠。

三、活动形式
      “3·15金秋购物节”公益活动通过“线上+线下”形式开展
(一)线上活动
       线上活动以大型电商平台形式开展,参加活动的电商平台应设立“3·15金秋购物节”公益活动专区并使用“3·15金秋购物节”公益活动标识,在页面显著位置明示参加活动的商品、品类和优惠举措。活动前期,平台可先行推广活动时间、暖心承诺、购物指南等信息,提升消费者的购物意愿。
(二)线下活动
       主要由经营者自主开展,可以在重点商业圈、特色街区、专卖门店等场所开展活动,也可参加当地消协组织举办的相关活动。参加活动经营者可在门店(柜台)等经营场所或相关活动中悬挂、张贴“3·15金秋购物节”专用标识和活动海报,明示参加活动的商品服务品类和门店名称。

四、申请条件
(一)应当申请加入成为全国消协智慧3·15投诉平台的和解企业(附件3);
(二)原则上应当是当地放心消费创建(示范)单位或线下七日无理由退(换)货承诺单位;
(三)2023年以来无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重大舆情;
(四)参加活动的产品在2023年以来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中没有出现抽检不合格情况。
      符合以上条件的经营者,可以选择一个或多个商品和服务申请参加活动。

五、申请材料
(一)经营者申请表(附件1);
(二)经营者承诺书(附件2);
(三)经营者活动宣传海报(有统一模板)。经审核通过后,经营者可以使用专用模板制作活动宣传海报。经营者应按照《承诺书》认真、清晰填写宣传海报内容。经营者活动宣传海报经审核后方能使用。
      重点审核:海报内容应与《承诺书》一致;经营者名称、Logo应与消保委(消协)组织名称、Logo大小、字号相同;海报应将参加活动的商品和服务品类、优惠举措、经营者门店、经营者的投诉电话等清晰明示。

六、活动要求
(一)审核通过的经营者,可以使用“3·15金秋购物节”公益活动专用标识和海报,活动标识和宣传海报只能在经营场所或相关活动中使用,只能完整使用,不得将部分内容单独分割使用,不得擅自更改、增减专用标识和海报的内容,不得误导消费者,活动专用标识不得用于具体的商品和服务。“3·15金秋购物节”公益活动结束后(2024年9月16日0时起),活动专用标识、宣传海报不得继续使用及进行商品和服务的商业宣传、促销等营利性行为。
(二)活动结束后经营者应及时向陕西省消保委提交《“3·15金秋购物节”公益活动活动成果汇总表》。

七、联系方式
请向所在地市消保委(消协)组织进行咨询报名。
省消保委邮箱:895779883@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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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消保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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