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为激发消费潜能各大平台相继修改售后服务规则,将“仅退款”作为“标配”,却被一些人利用,成了薅电商羊毛的“法宝”。深受其害的电商苦不堪言,有的为了11.96元衣物起诉“仅退款”消费者,获法院支持;有电商为了20元裙子起诉平台,也胜诉;有的为十几元耳钉,驱车600公里诉求赔偿……
律师提醒,如此薅羊毛或涉嫌诈骗!
为11.96元 电商起诉买家
法院调解后,买家赔电商800元
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贺州市钟山县人民法院公安人民法庭快速调解了一起因买家网购后“仅退款不退货”引发的纠纷。
今年4月27日,伍某在某购物平台上的某店铺购买了价值11.96元的衣物。伍某收到货物后,因对货物不满意,便在平台上提出了“仅退款”的请求。
店铺客服解释“衣物是正常的尺码,不满意可以申请退货退款”。但店铺客服的回复未得到伍某的认可,伍某未经店铺同意,在网购平台继续申请仅退款不退货。随后,某电商平台基于大数据对于该订单作出了仅退款的处理。
伍某在收到退款后并没有将货物退回,给该店铺造成了一定的损失。双方沟通无果后,6月12日,店铺店主胡某便将伍某起诉至钟山法院,要求法院判令伍某退还11.96元货款以及因此次维权产生的800元合理费用。
案件受理后,因涉案金额较小,承办法官认为调解是解决问题最有效的方式,遂主动联系被告伍某了解情况。同时,对其释法说理,使其明白在交易中,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发现商品不符合预期时,可以和商家联络协商处理,不得抱有贪便宜的想法,在收到退款后拒不退货,这样损害了商家的利益,扰乱了正常的交易秩序。
在承办法官的耐心调解下,伍某也意识到了自己“仅退款不退货”的行为有违诚信,主动联系店主胡某协商退款退货事宜,同意退还11.96元的货款以及承担胡某因此次维权支出的800元相关费用。最终双方达成了和解,店主胡某也进行了撤诉。
法官表示,实际上,除电商平台或商家有特别承诺外,所谓“仅退款”通常是买家未收到货或拒绝收货,所以不存在退货问题,并非指买家可以在收到商家的退款后无偿占用货物。
消费者在网购时应当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恰当的退货退款方式,在没有和商家达成一致意见的情况下,“仅退款不退货”不仅是不诚信的行为,还可能涉嫌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网络并非法外之地,切勿为了“薅羊毛”、占便宜而触碰法律底线。
为20元连衣裙 商家起诉平台
经历一审二审,商家胜诉
今年4月8日上午,上海一中院召开的诉源治理新闻发布会上,发布了一则案例,为了一条连衣裙的20元部分价款,商家与平台闹上了二审法庭。
在某电商平台上经营女装网店的陈先生发现,有位消费者在购买连衣裙后,向客服反映连衣裙的一侧缺少花边,存在质量问题,并申请了“仅退款”,要求商家退还连衣裙价款20元。提起“仅退款”申请后,平台立刻做出了通过处理。
陈先生认为当商品存在质量问题时,店铺支持消费者申请“退货退款”,但平台在没有与商家沟通的情况下,直接介入极速退款,有失公平。陈先生于是向上海长宁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平台赔偿“仅退款”的损失20元。
陈先生指出,消费者在向客服发送商品实拍图后,客服因为休息的原因,进行了自动回复,表示店铺正在休息,等客服上班后会主动联系,不过,客服上班后回复的时候(距离消费者反馈约3小时后),平台已经通过了“仅退款”申请。
长宁法院一审支持了陈先生的诉请。对此,电商平台表示不服,提出上诉,认为平台有权依据合作协议、售后服务规则等规定进行退款处理,并且即使采取退换货、补发商品等措施,产生的费用也会超过20元。
上海一中院经审理认为,平台没有给予商家合理的时间作出回应和举证,而是直接介入采取退款措施,侵犯了商家与消费者平等处理商品售后问题的权利。
最终,二审维持原判,由平台赔偿商家损失20元。
一条连衣裙引发如此诉讼,一中院法官注意到此类案件还不在少数,作出示范判决后,一中院还向电商平台制发司法建议,提出优化意见。
打了一圈官司 讨回“仅退款”7元
维权成本都要五六百元
浙江的潘先生经营一家销售纸巾的网店。去年,一位辽宁买家花30多元在其店铺购买30包纸巾,收货后以质量问题为由申请“仅退款”。平台客服介入,为买家申请7元退款,无需退货。
之后,潘先生安排网店客服联系对方希望退款退货,或者支付通过平台已退的7元货款。但买家却借此向平台投诉商家过度打扰。随后,潘先生起诉对方要求退回7元货款,同时支付律师调档费、快递费以及相关损失。
一审法院认为,向买家退款7元的主体系电商客服平台,商家和买家在该平台进行交易,视为同意遵守平台规则及管理方式和纠纷处理模式。电商客服平台依据其规则流程作出的相关决定,商家应当履行。买家按客服平台提供的售后方案操作,客服平台让买家可以无需再退货,是买家未退还商品的直接原因,并不存在恶意违约行为。庭审中,买家表示愿退还7元货款,法院驳回了潘先生的其他诉讼请求。
潘先生表示,他已提起上诉。潘先生告诉记者,起诉一个“仅退款”买家的维权成本大概五六百元,但费时费力,若非万不得已也不会走这一步。他曾起诉过10多位“仅退款”买家,接下来还有两个案子即将开庭,虽然结果并非每次都尽如人意,但自己就是要出这口气。
当然也有败诉的商家。一位消费者花9800元买了一套沙发,使用两周就断成两半,联系商家处理无果后以商品质量问题为由向平台发起“仅退款”申请。3天后,平台系统显示“商家主动同意,退款给买家9800元”。
事后,商家起诉买家,要求赔偿货款9800元及承担诉讼费,但被法院驳回。法院认为,在买家发起“仅退款”申请后且在平台核实商家钱款不足的情况下,商家通过售后系统主动同意退款9800元,可以认定双方就涉案商品仅退款达成合意,故商家起诉要求买家赔偿货款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
吴先生经营了一家文创产品店。他表示,有的买家为了成功“仅退款”不惜撒谎。他向记者提供了两位以“东西少了”为由申请“仅退款”买家的沟通截图,当他提出让快递员帮忙调取监控核查时,对方立马就怂了,一个说“只是给你开个玩笑”,一个回复“不用了”。
吴先生称,如果商品确有瑕疵申请“仅退款”还可理解,但恶意“仅退款”买家很让人生气,他曾经起诉过三四次,但想到为了一笔几块钱的订单去起诉很麻烦,更多时候只能自认倒霉。
什么是“仅退款”
“仅退款”,是近年来各大电商平台相继推出的一项服务。买家选择仅退款后,无需退货即可完成退款。在一些情况下,无需卖家同意,就完成货款“秒退”。
过去此种模式常被运用于消费者还未收到货物情况下申请取消订单,近年来为提升消费体验,此种模式被扩展至消费者收到货物后也可以进行仅退款。仅退款这一模式的推出本质上是为了提升消费体验,一方面可以提高商家售后效率,另一方面对于没有必要寄回的产品减少无谓的邮寄成本。
但随着“仅退款”这一模式的广泛运用,问题随之而来。一方面,部分平台没有了解纠纷具体情况,不经过商家同意就向消费者发送“仅退款”通知,导致部分商家责任在尚未明确的前提下就损失了货款和产品。
另一方面,也有商家表示产品如果有质量问题,他们可以凭借问题产品和厂家或者上游商家索赔,但是仅退款政策给他们带来了一定的麻烦。此外,部分职业“薅羊毛”群体,恶意利用该规则以获利,致使部分商家损失严重。
一些卖家,特别是中小商家正在为其引发的“薅羊毛”行为焦头烂额。社交平台上,不少卖家声称,最近频繁遇到“仅退款”的订单。不仅是低客单价商品,一些价值几百元的商品也被申请“仅退款”。这些买家申请的理由五花八门,有的称“不喜欢”,有的直接说“没钱了”。
甚至出现了所谓的“薅羊毛”攻略。一位网友告诉记者,自己用5元在朋友圈买来“退款不退货”教程,“买完发现就是耍无赖到平台那里闹,运用一些话术‘强迫’退款”。
其实,“仅退款”服务对用户和商家都有约束。某电商平台相关人士介绍,对于消费者而言,恶意仅退款行为被平台识别、认定后,其用户信用将会面临很大影响。而对于以次充好、服务差,甚至恶意欺诈的劣质商家而言,“仅退款”是一种有效的淘汰机制。
律师提醒:
恶意“薅羊毛”或将担责
浙江垦丁律师事务所律师陈雨墨曾对媒体表示,“仅退款”机制为消费者退款提供了很大便利,简化了商家和平台处理消费者退款的流程,降低了解决问题的时间和经济成本。然而,消费者如果无正当理由而恶意退款,可能被视为违反民法典下的诚信原则。在这种情况下,商家可以要求消费者赔偿因恶意退款造成的经济损失。如果因为恶意行为导致商家的名誉受损,消费者可能需要承担进一步的赔偿责任等。此外,如果消费者的行为构成了诈骗,即通过欺诈手段骗取财物,达到一定数额的,根据相关法律,消费者可能面临刑事责任。华商报